自律是一种直接作用于大脑和心灵的行为,也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的体现。
从我所了解的近几年来发生的几起恶性事故案件分析中可以看出,自律一词是多么重要。例如,有位老人是下雨天和人流高峰期自己在街上骑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死亡;有个人喝了酒之后,晚上自己在公路上快速骑摩托车撞上它物,造成死亡;有人在房屋顶作业,因不系安全带摔伤死亡;有多人是横穿公路被机动车撞死;还有数人在公路旁散步,被快速驶来的摩托车撞伤而死亡……这些恶性事故的发生,无不说是惨痛的教训。事故虽然与单位没多少关系,有相当部分肇事者要负主要责任,但失去生命的是自己。反过来说:老年人为何要在雨天和人流高峰期骑自行车外出呢?明明知道自己喝了酒,为何要在公路上驾骑摩托车快速行驶?有几个人为何要在公路旁边散步,撞上摩托车的“枪口”?
从这些恶性事故中可以看出,安全自律或者说“我要安全”是多么重要。平时,在单位、在社会实践中甚至在电影、电视、网络、广播节目中,每个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过安全教育,或能看到安全警示标语、警示标志,安全管理、安全法规、规章以及安全监督手段也在逐步强化、健全和完善。每年的六月份,还作为安全生产月,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万里行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弘扬安全文化教育。对少数人而言这些都是外因,而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内因。
但是,一些恶性事故为何依旧发生?笔者认为,关键是人的自律因素起不起作用,能不能正确认识安全和认识“我要安全”。假若自己的大脑里、思维中没有这根“安全弦”,纵然是社会、单位、领导年年讲、月月抓、天天说,纵然是安全管理、安全规章和安全措施再健全,纵然是车辆、机械的安全控制能力再先进、发达,安全系数再提高,这也只是表向的“要我安全”,而不是发自内心的“我要安全”。
重视安全,首先,要重视自律教育。要把安全责任这根弦深深直根在每一名职工的心灵中,用自己的大脑、思维和意识来自我约束,才能真正重视安全。其二,要切实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灌输给每一名职工,要把守住安全就有效益,不出事故就是效益,深深植根在职工心中,让讲安全、要安全成为一种自律,一种时尚,最终变成一种责无旁贷的责任。其三、要用切实可行的手段监督每一级责任人、当事人和行为人,做到不重视者重罚,重视安全者重奖;按规章办事,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又不出安全事故者重奖。对少数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来检查时讲一套,不检查时又另一套之人要严惩、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