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2)班学生,因与夏景义同学发生矛盾,遂纠集另外几名同学对夏景义进行殴打,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曾龙留校察看之处分,希望同学们予以监督,如再有违纪行为,便劝其退学。
九(2)班学生刘,参与了此次打群架,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刘爽留校察看之处分,以观后效。
九(2)班学生周,参与了此次打群架,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周靖留校察看之处分,以观后效。
以上同学违纪行为已经记入个人学籍档案,如果再有违纪行为发生,劝其退学;如果本学期表现良好,下学期可以由本人申请,通过政教处取消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不要违反校纪校规,如再有违反,学校必将严肃处理!
xx中学政教处
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