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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优秀学生表彰决定_范文
各学院理事、部、委:
在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工作的各项活动中,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工作中,勤工助学协会的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处老师和全体同学的支持下,团体协作,作出了大量辛勤工作。其中涌现出许多认真负责、积极踏实、自觉奉献的工作积极分子,为了激励学生干部做工作的热情,经综合考核和推荐评选,勤工助学协会理事会审核并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现决定表彰石小坚等3位同学为“先进工作者”,等27位同学为“优秀学生干部”并授予宣传部为“优秀部门”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略)
二、优秀学生干部(略)
三、优秀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