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监控中心办公时间(交通违章接受处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直至下午18:00(周一至周五的中午也办公);周六、周日上班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周六、周日中午不办公)
提醒广大司机,在接受处理时要注意7项事项:
第一,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例行为是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例行为(网上查询结果显示执法单位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科技处”),方可选择任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即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的,必须到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处理的是交通违例的当事人或车主。当事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方可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
第三,当场核对违例通知书各项条款、指标,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违例当事人或车主代办者需在相应位置签名,一经签名认可,法律上即时生效。
第四,要妥善保存交款单。
第五,被扣车、扣牌证者或外地车需要出具违例处理回执者,交款后须返回处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交款后不必返回。
第六,领取电子监控交通违例行政处罚通知书后15日内缴款,免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第七,单位要求领取违例记录清单的,凭当事人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企业代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