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部门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员工(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工作需要,申请临时聘用员工。经考核合格,经院务会决定,甲方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为一年,从_______________(日期)至_______________(日期)。
二、任务
乙方应在甲方的岗位上承担工作,并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而临时进行的岗位调整。
三、劳动纪律和待遇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的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3、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每月轮休一天(休假日期以医院内部规定为准,春节和婚丧假除外),两个月以上不允许一次性休假。
4、乙方基本工资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由医院支付,自行购买)合计为。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另行计算,其他节假日的福利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5、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由乙方凭医院出具的证明办理。未参保者与医院无关,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
6、上级人事部门办理招聘手续,在基本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可根据乙方的表现优先选择最佳人选。
四、雇佣协议的终止条件
1、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未通过再就业考核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工作安排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进行年度考核的;
(6)因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国家岗位设置调整需要裁减人员,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的;
(7)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不含利息)的医疗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未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在2个月内退还;否则,按其损失扣除,超过5000元的损失必须清偿,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追回。
3、乙方派遣甲方出国留学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医院后在甲方工作满五年,否则,乙方应对甲方在留学期间支付的所有费用进行200%的补偿,并扣除所有押金,拒绝接受支付的,通过合法渠道追回。
4、如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变更上级政策,按现行政策办理。
5、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调解和仲裁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