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公司顾问、财务审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公司顾问、财务审计,乙方协助甲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在财务审计与行政管理方面给与财务专员和行政专员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不坐班工作。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乙方,只参加甲方有关财务会议。甲方需提前一天告知乙方开会和会议内容,以便乙方做好开会准备工作。乙方无特殊原因,按时出席会议。
三、工作费用、社会保险费用
乙方的工作费为每月800元人民币(包括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每月18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必须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有关规定。
因乙方兼职为甲方工作,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工作费后,各项保险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保密责任
1、乙方在兼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五、违约责任
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后并将相关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可不再为甲方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方在要求乙方离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准备,做好交接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依法律裁决为准。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鞍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提交法院裁决。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