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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劳动协议 篇5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乙方为甲方门卫,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门卫岗位工作,一切听从甲方工长指挥。

  2、具体工作如下:

  (1)看管好工地一切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工地内严禁烟火,乙方负责监督。

  (3)负责门卫房、大门口的卫生

  (4)负责工地自行车、力车清点。

  (5)出入人员、物品严格检查登记。

  (6)晚九点半必须锁大门,外出人员晚归者,必须要求其出示上岗证,并作记录,次日交工长处理。

  (7)衣着必须整洁。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由甲方提供,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根据工程施工连续性的特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电及检查登记表。

  四、 劳动报酬:

  执行月工资,月工资为 元(含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险等费用)

  五、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2、严禁乙方变卖甲方工地任何物品。

  3、禁止乙方亲戚、朋友常来工地,更不允许留住,自工程开工日起,无特殊情况项目部不准批假。

  4、甲方工地发生失盗、火灾等重大情况,及时报案和通知甲方。

  5、除甲方工地用料正常进出外,其余任何工地物品带出工地,须有项目经理签字,方可支取。

  六、 罚则:

  1、防火。

  (1)由于外在因素引起火灾,责任不在乙方,但需有关部门认证。

  (2)由于乙方自身工作失误,发生火灾,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防抢、防盗。

  (1)由于抢匪强行抢劫,乙方又不具备反抗条件的,被抢货物乙方不负主要责任,但需有关部门认证。

  (2)由于乙方工作失误,工地内物品被盗或丢失,点清被盗、丢失物品,乙方按原价的贰倍赔偿。

  (3)监守自盗,乙方赔偿甲方失盗物品总价伍倍的金额,严重者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3、甲方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对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工作内容,发现有未完成情况(如卫生不合格),或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罚乙方20.00~500.00元。

  4、上班期间酗酒、闹事罚款200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患病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

  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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