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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土地转让协议 篇10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地块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位于张月祥家正房的后方)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通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块土地四至:北面抵杨老贵家围墙脚下,南面抵距离张月祥家正房后墙1.5米处的水泥路面边界,东面抵杨老贵家右厢房墙角直下到张月祥家后墙,西面抵杨老贵家朝门直下(即杨老贵家、张明辉家共走支路边界)。

  二、转让期限及权属

  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即签订合同)起,该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或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大写:叁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地块当时所值市场价钱的十倍计算。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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