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车库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乙方自愿购买坐落在吉林省柳河县金达莱小区B17栋楼南侧4号车库。双方议定上述车库为每平方米陆仟元(6000元)人民币出售。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余款将定于20xx年4月1日前支付,在20xx年4月1日前甲方不得更改此车库出售价格。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证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