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的方式,明示三包凭证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 甲方对其所配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并保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 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七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新的主要部件,《包括手工时费和材料费》。
3.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实际付款价格退清货款,具体退货事宜请参见《微机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4. 自售出之日起第七日至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换货或维修。乙方要求换货是甲方负责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商品停产时,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的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 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且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 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实际付款价格退清货款《具体退货事宜亲参见《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6. 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北0.25/100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二十工作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 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但是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年有效期内的,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以上质保规定仅适用于微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四条 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不实行三包;
1.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 未接产口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 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标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壹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护服务<键盘、鼠标除外>,实行两个工作日内响应。乙方如无原则软件上门服,按每台30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30元/次收取。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预安装试用操作软件,尽供乙方 学习和测试使用,请乙方于24小时内删除,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对于乙方在试用操作软件下丢失的主要数据资料,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附加条款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