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金额合计(大写):
二、产品包装。出售产品采用的包装盒包装袋规格为 ,价款 元,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币种为:
2、产品及包装物价格合计 元(大写: ),该价款是不含税金额。
3、付款方式:乙方订货当日须支付产品定金 元,甲方收到定金后根据乙方需求 天内完成珍珠加工,珍珠加工完毕乙方须在 天内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四、交货办法、到货地点、费用及邮寄说明。
1、交货办法:由乙方上门自提或由甲方代办快递邮寄。
2、邮寄到货地址:
3、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邮寄说明:乙方须确保向甲方提供的邮寄地址、收货人等相关信息准确有效,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产品质量及相关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的产品货真价实,无质量问题。
2、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将产品 件送珠宝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检测费 元/件,检测费用合计 元,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产品后须及时验收,如发现收到产品与本合同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应将产品妥善保管并自到货之日算起 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经核实,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承担退换产品或退货退款责任。
4、乙方因保管、使用产品不当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引发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5、如乙方中途退货、单方取消合同,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定金。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供货部分的产品价格承担 ‰违约金。
7、因停电、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本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受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经协商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辖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进行法院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扫描件、照片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销售方(公章):北海市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购买方(公章):
营业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