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需方)(简称甲方)
投售(供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信守合同”的原则,从今年新粮登场起,乙方愿向甲方投售当年地产以下粮食品种。甲方根据合同进行收购。现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投售时间,具体见下表:
二、价格:早籼谷每公斤 元,(其中市场 元,政府价外补贴 元)。杂交谷、粳谷按政府出台价格。
三、乙方投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并应主动把粮食运送到甲方收购地过镑,入仓到仓内指定点。
四、甲方继续执行粮食分等论价,优质优价政策。
五、甲方按当时收购价即时付清乙方投售的粮售货款。
六、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次年1月底终止。
七、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 生效,于 失效。
合同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