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体育场举行“校运动会”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
1、同意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将体育场提供给乙方举办 活动。
2、负责提供现有体育器材、检录、休息场地、和与活动有关的 来中心人员的一般性服务接待工作。
3、执行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表,安排好各岗位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
4、提供体育场现有的水、电、光、音响等设施。
5、做好场地管理、器材发放及活动结束后场地清理工作。
二、 乙方:
1、负责本次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2、负责本次活动的'后勤、安全保卫场地卫生及有关手续的审批等工作。
3、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活动的计划及方案(体育比赛秩序册等),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
4、向甲方支付水电、场地清洁费 元,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至财务科一次付清,逾期不交本协议自行作废。
5、严格遵守甲方场馆使用的有关,活动中损坏的建筑物、设备物品等要照价赔偿。
三、 其他:
1、乙方如因大雨或甲方接上级行政性命令或政治性活动,使活动停止,双方应无条件接受,场地租用时间另行协商。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