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合同书
甲方:电话:
乙方: 明磊设计师: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装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图纸及报价单)
第三条 工程期限:
第四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元(详见工程报价单)
第五条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第二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第三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维修期为五年。(除人为损坏)
第八条 本合同工程竣工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自动终止。
第九条 其他说明:
第一项 甲方工作
1、 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道路畅通并承担其费用,协调物业公司,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甲方材料进场,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项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道的畅通。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协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v 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含清洁)。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第三项 工期
1、 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不可抗外界因素或经甲方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未按工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四项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施工变更所增加的款项,甲方应在变更协议达成后一次结清所增加的款项,方可生效。
第五项 工程收款收据以有公司法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合同章为有效收据。
第六项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按期到场,并由对方验收放可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由于某方提供的材料出现问题,损
失有其负责。
2 、公司保证每个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正常的拼装缝及误差属正常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
3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单,甲方当场对工程进行验收审查,并结清全部余款。乙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后的善后工作。
4、 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不含五金,电料,锁具,灯具(乙方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