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租赁期限、用途、房租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启工街8甲3号阳光碧水园小区10号楼1单元501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并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2.房屋面积;53.3平方米。
3.合同期限: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房屋租金及交租周期: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采用季度交租。
5.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租共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以后租金须在交租金到期前一个月续交,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款,按照本合同第 条相关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费用划分:乙方进住后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卫生等费用由乙方负责,采暖费由甲方负责,物业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应及时缴纳各种费用,不得拖欠。
8.交接时此房煤气表指数为 ,电表指数 度,水表指数 。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水、电、煤气、室内物品等押金共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注:20xx年8月6日星期四交600元,剩余600元20xx年10月6日前交)。租约期满后多退少补。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私自拆改房屋。
2.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发生任何后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3.乙方有义务保管好室内用具及设施,如因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4.如因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发生漏水、漏电、失火等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5.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声明已实地看过此房屋,并对此房屋现状无异议。
7.乙方不再租赁此房屋时,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于 当 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
甲方验房、验收。
三、室内贵重物品清单
床2张、热水器1台、洗衣机1台、电视1台、油烟机1台、沙发一个、茶几1个,甲乙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及用具进行核验,并对以上清单内容予以确认,双方均无异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合同终止,须赔付对方一个月房租。
2.如果乙方不按合同缴纳租金,没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累计达到10天,经甲方催要,仍不缴纳房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房屋。
3.如租期未满,乙方无违约行为情况下,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如装修费、宽带费);如租期未满,甲方无违约行为情况下,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赔偿一个月的房租。
五、其他约定:水、电、物业费用每月乙方预交甲方150元,租约期满后按照实际使用数量多退少补。
六、生效说明: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签字): 乙方(签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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