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
甲方为开拓业务,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甲方无须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条 委托代理事项
代理销售甲方生产产品(产品范围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 委托代理区域
乙方只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境内进行销售甲方产品,不得在该区域外进行销售,亦不得在该区域内销售甲方之外的同类产品(产品范围同上)。
第四条 销售价格
乙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应当不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产品价格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 委托费用
乙方为了销售所产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生活、公关等)已经包含在甲方应给付乙方的报酬内,甲方不再另行给付。
第六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只作销售产品使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
2、提供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详见附件二);
3、可以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产品购销合同书、收款;
4、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
5、并指派专人负责产品购销合同书的签章;
6、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7、有权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区域内委托其他人代理销售同一产品;
8、负责按时支付乙方报酬。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第一份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方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经甲方同意,在10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乙方应该每月29日前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方案、营销实施计划,确保甲方能及时掌握市场动向,调整经营思路,开发新产品;
4、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三),严格执行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5、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6、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7、应当以甲方提供的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协助甲方与第三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书,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造成甲方所有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
8、乙方应该谨慎代理委托事项,充分了解合同第三方(客户)的市场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如果甲方在3个月内不能回收应收货款,视为乙方对该委托事项存在过错,乙方应当赔偿相同的应收货款额及甲方因追索该赔偿所产生的包括律师代理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追偿上述货款;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代收任何销售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货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
10、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11、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3、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在2日内将甲方材料交还给甲方。
第九条 代理销售报酬(包含委托费用)按以下方式计算
报酬=底价报酬+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报酬=底价产品购销合同书总金额 %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产品购销合同书总金额 %
第十条 代理销售报酬结算方式
当甲方每次收到所签产品购销合同书货款后20日内按已收货款额 %,给付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第三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第三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货款、定金,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货款、定金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权,乙方除退还私收款、挪用款外并承担人民币 万元违约金;
3、乙方如不能按约履行第七条确定义务,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损失人民币 万元。
第十二条
委托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有续签意愿应在期限届满后10日内重新签订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