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现将钢结构彩钢瓦委托乙方安装,为了明确双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
第二条、双方共同确认按设计图纸为准的钢结构主体安装,如工程内容发生变化,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甲方无偿提供电和脚手架,甲方不得出现停工待料状态,如出现将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第三条、本工程总安装费为壹万元整(¥10000元)。工程完结时,于2日内甲方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当即一次结清。
第四条、工程未经验收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者,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甲方无条件支付全部工程款。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认可,而单方终止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无过错方因终止合同所受的经济损失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不足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帐 号: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