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福建省x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搞好x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绿化带及河堤草场的周边绿化环境,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现有的绿化养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地点:xx市x
养护面积:441215平方米
地域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养护区域图纸
二、养护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因为合同中区域在过去几年时间里面都没有实施过规范的养护,因此在整个合同期内划分出前两个月为整改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绿化整改期。在整改及养护两个期限内因为乙方所投入的人力、肥料、劳动强度等都有很大区别,所以两个阶段分开计价。
价格:(不含水、电费)
整改期价格:32440.00元/10人/2月
养护期价格:94950.00元/6人/10月
合同总金额为:32440.00+94950.00=127390.00元/年
三、绿化服务内容:
包修建、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虫防治、管理不善导致死 亡的补种。
四、保养的质量和要求:
1、总体要求: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整体美观。(详见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及河堤草场养护验收标准》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详见乙方所提供的招标时期的报价单,如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养护项目报价单》。
2、甲方应在次月10号前,凭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额发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支付上月的绿化服务费。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发票的,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六、双方责权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定量提供本合同内所涉及到的服务。并有对服务质量提出评价的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方法和改善品质。如无改进,甲方有权依《绿化服务违约处罚规定》及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