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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自查报告范文 篇3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为了确保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根据x政人社发(20xx)19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20xx—20xx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自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保险运行情况

  20xx年度,我县共有参保职工30850人,其中在职职工27983人,退休职工2867人,征缴医保基金88426332.02元,其中划入统筹基金收入50269721.48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38156610.54元。全年利息收入208908.02元,均已全部转入财政医疗保险专户。全年医保基金共支出58618626.19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36187251.40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22431374.79元。基金累计结余78776858.25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38120690.29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40656167.96元。

  20xx年度,我县共有参保职工31709人,其中在职职工28655人,退休职工3054人。全年共征缴医保基金99550001.41元,其中划入统筹基金收入59108469.41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40441532元。全年利息收入228879.23元,均已全部转入财政医疗保险专户。全年医保基金共支出79010861.29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0738879.94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38271981.35元。基金累计结余99315998.37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56490279.76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42825718.61元。

  20xx年度,我县共有参保职工32651人,其中在职职工29239人,退休职工3412人。全年共征缴医保基金131559675.06元,其中划入统筹基金收入70658528.14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60901146.92元。全年利息收入198249.67元,均已全部转入财政医疗保险专户。全年医保基金共支出99464435.01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52771555.41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46697618.78元。基金累计结余131406499.24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74377252.49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57029246.75元。

  二、自检自查情况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制定了《x县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和要求,检查工作采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小组抽查的方式进行,并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细化,保证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有序的开展。

  1、基金征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基金运行由县级统一进行管理,县医保办具体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等业务经办工作。因此,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县医保办负责征缴,开具征缴单后各参保单位及时将基金缴入医保办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之后年度内县医保办及时将收缴基金转入县财政医保基金专户。

  2、基金支付

  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写出用款计划,并申请县财政局将基金拨入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专户,由县医保办按照业务情况,对需要支付基金的职工出具支票,由职工凭支票到银行支取现金或者转账。

  3、基金管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我们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在收缴过程中由专门工作人员对参保职工的单位、年龄、身份、工资及应缴金额等进行逐一核实,确保足额征缴。对需支付医保基金的职工由县医保办负责城镇职工业务的`医管人员、财务人员、稽查人员对其进行稽查审核无误后方可兑付。从而在基金征缴、支付等方面确保了基金运行的安全有效,实现了基金“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

  4、完善档案管理

  我们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建立了完整的业务、财务管理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同时,按年限、业务类别做好档案的整理、编目、装盒、入库等工作,做到整齐规范,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5、监督得力

  为了使医保基金能够科学管理,安全运行,我们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监督机制,实现了内部财务与业务之间的相互监督,外部人大、审计、财政、银行、参保单位、新闻媒体等各部门单位的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基金运行情况,接受广大参保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6、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情况

  在组织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我局检查小组抽调专人从医疗保险基础业务、基金使用、服务管理等方面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普查。严格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医保住院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门诊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定点零售药店严格遵守服务协议,对医保病人做出服务承诺,切实为参保职工提供良好的就医服务环境。通过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都能遵守各项医疗保险规章制度,未发现少缴、漏缴、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确保了我县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医保基金的管理、使用、监管等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认真做好自检自查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县医疗保险基金规范使用,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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