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立,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历经40年的不断探索演进,已使农村的土地经营方式、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变。其变化之快,变化程度之深,变化范围之广,既前无古人,更是世界罕见,不得不让人感叹,这也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农村的面貌、农业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生活均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的农村改革包含以下几个阶段:探索阶段,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发展乡镇企业,初步形成和基本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乡城互动阶段,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开始启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村民自治为重点,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农村改革继续稳步推进。全面推进阶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稳定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乡镇企业体制创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城乡统筹阶段,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农村改革进入了城乡统筹的新阶段。全面深化阶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围绕抓关键补短板,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领域各项改革,注重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协同性,着力深化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纵观40年发展历程,农村要发展必须有好的政策作支撑,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然会给我国农村带来天翻地覆的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