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提出反诉,期限是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也就是说在法庭辩论当时就要提出反诉。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