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动迁后能否继续享受分房权益?

2024-04-18 来源:步旅网

购房后仍可享受拆迁安置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同时市、县级政府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法律分析

买过房子后,动迁还能享受分房吗?在购房后也是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房的,拆迁安置房属于补偿性住房,是对其原有房屋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拓展延伸

动迁后的住房分配政策变化及影响分析

动迁后,住房分配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对居民的权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新政策规定,动迁后的居民是否能够继续享受分房权益取决于具体情况。一方面,政府可能会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家庭情况进行重新分配,确保住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可能会对动迁后的居民提供一定的补偿或选择权,以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权益。然而,也有可能出现一些限制或调整,例如,居民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继续享受分房权益,或者可能会面临住房类型的变更。因此,居民在动迁后需要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政策规定,以便做出相应的安排和决策。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购房后仍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拆迁安置房是对原有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市、县级政府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然而,具体的分房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居民需及时了解和适应新政策规定,以做出相应的安排和决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