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反诉最晚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由此可知,在新《民诉解释》实行后,反诉提出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