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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备案流程2017

2024-04-17 来源:步旅网

公司备案登记的流程需要到政务服务中心市场质量监管局办理窗口,填写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进行办理。同时需要携带相关资料,下面小编在本文整理公司备案登记的一般流程,供大家参考,各地区有不同的,应当咨询各地办理中心。申请材料1、《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增设分公司备案。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清算组备案。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等有关事项申请备案的适用本规范。其中,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适用本规范。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不适用本规范。2、公司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4、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届满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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