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7.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贷款抵押房屋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
3、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
4、若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等;
5、若指定银行,还需要满足该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
三、具体流程?
1、客户名下的房产首先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大产权房屋;
2、办理抵押贷款申请;
3、评估机构对客户提供有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提交房产评估报告。
4、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评估价值的80%。
5、客户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