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以下这些资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二、不动产权证编号怎么查询(一)产权证查询:找出你的不动产权证书,翻开内容页,这个时候就是可以看到最上方有个某某市不动产权第某某某号,这个就是不动产权证号了。(二)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三)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三、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的区别(一)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防伪标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权利性质、共有宗地面积等内容。(二)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不包括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