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