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目前,天津、浙江、宁夏等12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已经出台。不同省份产假从最长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两个月之多。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3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湖北,女性职工的产假均为128天,其中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奖励假,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也就是说如今奖励假已延长至80天之后,产假最少可享受17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则在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论基础产假,数广东的208天为最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