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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2024-04-08 来源:步旅网

一、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手续:

1、提前告知申请:自己的孩子如果想转学,最好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时间最好是在期末考试前后,因为这个时间段需要给孩子预订课本,缴费等事情。学籍办理一般都是开学后的前两个星期。

2、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孩子转学,应该先找好孩子转入的那所学校,对方答应接收了,再办理相关手续,不要在原先学校提出申请了,这里不接收了,原先的学校也不接收了,孩子没有人要了。

3、带上户口页,填写转学申请表:这个申请表,要在转入的学校领取,在转学程序上,应该是先转入的学校接收,接收学校盖章后,拿着转学申请表,再到孩子原先学校盖章。去的时候记得带上孩子的户口页,这样便于查看孩子的学籍号和姓名,还需要进行比对。

4、接收学校提出学籍申请:转学申请表要一式两份,原学校一份,接收学校一份,申请表通过后,接收学校在学籍平台上提出学籍调动申请。

5、原学校进行学籍审核通过:接收学校必须先提出学籍申请,然后告知孩子的原学校管理学籍的人员,在学籍平台进行审核,点通过后,孩子的学籍就可以转到想转入的学校了,如果学籍不调动,就是没有转学,是借读而已。

6、带走孩子学籍卡:现在一般学生都有学籍卡片,这个学籍卡和学生的学籍是一致的,是孩子考试时必须的一件东西,记得孩子转走后,把学籍卡也一块带走,交给接收学校的班主任。

7、本县和外县的转学区别:现在在本县内学生转学的手续简化了很多,不需要纸质版,盖章了,只要双方学校在学籍平台上提出申请,这边放行就可以了。如果要到外县就读,依然需要纸质版,需要填写申请表,还需要加盖县教育部门的章,如果跨市,需要市教育局盖章。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二、小孩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小孩转学要进行的手续一般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登记学位;

2、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三、高中转学需要什么手续,要该如何做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备有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2、外市(县、区)转入的小学、初中学生必须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入手续,普教科视其实际情况,转到有关学校或镇(街道)教办,镇(街道)教办将其转入有关学校。3、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属学校经镇(街道)教办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出。4、市内镇(街道)之间小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报教办同意,并经转入地镇(街道)教办同意,安排镇(街道)内有关学校就读。市属小学学生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市内镇(街道)之间初中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教办同意,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入有关学校。5、镇(街道)内一般不得转学,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教办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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