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如果超过一定标准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