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病假条的行为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和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者就医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劳动者如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伪造假条欺骗单位,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经济补偿标准,正常解除按工龄支付月工资,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40条规定了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法律分析
员工伪造病假条的行为公司可以依法开除。劳动者伪造诊断证明和病休假条,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便因此而获得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在劳动者就医期间,用人单位也不得擅自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阻碍劳动者生病、就医、休假,或者在劳动者规定的医疗期间擅自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或者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假装生病、伪造假条、欺骗用人单位,那么就是违反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情况恶劣时用人单位不但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劳动合同法对于正常解除和违法解除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体现了对于违法解除的惩罚。对于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结语
员工伪造病假条的行为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可以依法开除。在劳动者就医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阻碍劳动者生病、就医、休假,或者在劳动者规定的医疗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或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伪造假条、欺骗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对正常解除和违法解除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对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