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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要交维修基金吗

2024-04-04 来源:步旅网

法律主观: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一、房屋维修基金的构成房屋维修基金包括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两部分。其本金由房产商和购房人共同筹集,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且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维护,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二、哪些方面的修理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上下水管的公用部分、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电梯等。三、如何才能启用房屋维修基金?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启用必须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所谓的“双2/3原则”,然后报房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支取使用。四、维修基金闲置不用,是不是浪费?维修基金其实就是住宅的养老金,在使用原则上应该遵从“谁受用,谁补充”。更何况在现实的实例中,再度收集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该部份基金因为管理及投资特定所受的局限性,让其没更大的再生或扩大衍生功能,通常首次筹集的资金在用完了就没了。那么,闲置着不用是浪费吗?关键问题是许多住宅项目已经生了大病还用不了,业主们还舍不得用,那才是浪费!钱其实是全体业主的,受益也应该是全体业主的。但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只服务某几位,那么受伤害就是按份额全额交纳的那些业主。只有在物业维修基金得到妥善监管的情况下,业主们才会心甘情愿地再次主补充归集。通过以上几个方面方面的了解,想必您已经知道买房的时候为什么要求交维修基金了吧。其实维修基金是对于房子上的一个医疗保险,对于公共设施维修也起个保险作用。

法律客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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