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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提前需要多长时间申请有明文规章嘛

2024-04-14 来源:步旅网

辞职提前申请的时间有明文规章。具体规章如下:,1、如果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提前通知;,2、如果是在试用期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3、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的话,那么就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到时间才可以走人;,4、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那么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如果是正常离职,不通知用人单位自离的话,有哪些后果呢?,自离会造成以下后果:,1、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规章,给予除名处置;,2、如果因自离给公司造损失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影响社保的转移和离职证明的开具,以后找工作会变得麻烦。4、如果存在专项培训的话,服务期间自离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可以向辞职者要求赔偿的,这也是对企业的保护。要求通知单位,而不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这是很多员工容易忽视的一点,遇到有些企业说不同意时他们就不知道如何办了。“通知”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即把辞职的信息传达到单位就可以了,根本不必得到单位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章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章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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