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后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孩子的存款。因为存在孩子个人名下的,属于孩子个人责任,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相处要以和为贵,如果真的生活不下去,要尊重彼此的选择,一别两宽,各自心安,离婚也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方式。
2、孩子个人名下的存款,是夫妻双方共同赠与,归孩子个人所有
无论是以什么样的目的给孩子存款,都是夫妻双方共同赠与孩子的存款,这笔钱归孩子个人所有。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无权去分割孩子个人名下的存款,要尊重孩子,这笔钱是给孩子的,应该有孩子来处理,如果现在孩子还很小,可以替孩子进行保护,等到孩子长大成年以后,把这笔存款交给孩子自行支配。
3、孩子未成年,可以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夫妻双方离婚,受伤害最多的就是孩子,如果有存在孩子个人名下的存款,孩子已经成年,这笔钱就可以直接交给孩子,夫妻双方无权进行分割。如果孩子未成年,可以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替孩子进行保管。请注意这里说的很清楚,夫妻一方只是代为保管这笔存款,并没有任何支配权。
一、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吗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二、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
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您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