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处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处分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手续作出决定,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成长进步历史的资料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如果确实存在处分有误的话,可以申诉到各级首长和机关,由各级首长和机关负责查明情况。对于申诉处理结果,相关负责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诉人。如果证实处分存在错误的情况的话,相关负责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地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还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的话,还应当赔付适当的赔偿。部队行政警告处分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了;警告是自动撤销的,六个月中没犯错,警告也就自动撤消了。因为警告本来就是起到一个警示作用,时间过了自然是要撤销的。但是即使撤销了也会记入档案。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拓展资料:民法典的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处分权有什么规定?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二百四十七条各级首长和机关接到军人的控告和申诉后,必须及时查明情况。对于控告或者申诉属实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对错告和不合理的申诉,应当说明情况,澄清是非;对于诬告或者无理取闹的,应当予以追究。对于确属处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