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免予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主要区别有:性质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 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 证据 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 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作出机关不同,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