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能行政起诉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一般不能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复核以一次为限。并且在申请时要明确请求、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二、交通事故判责不服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说明它不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公安局或监察部门上访。
三、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不服法院可以受理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不服的,不能向法院起诉,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当事人可以提起书面复核,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