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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驾照发生车祸责任归谁

2023-10-07 来源:步旅网

试驾发生车祸的责任承担方是试驾服务者。但如果试驾服务者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试驾人对发生的车祸存在一定过错的,应当适当减轻试驾服务者的车祸赔偿责任。

一、5月驾考新规有哪些条件

1、考试科目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内容由原来的5项改为4项。以此贴近实际驾车的要求,进而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2、考试预约时间调整:考取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的时间间隔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缩短至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预约时间间隔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缩短至30日。

3、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调整:申请小型汽车驾证的,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以此满足群众异地考试的需求。

4、优化代办服务:老年人可以通过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另外,窗口服务为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5、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互联核查机制,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方便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6、便利出国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出国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等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年底前未及时办理换证、审验导致被注销的,可以回国后6个月内按正常手续办理换证、审验等手续,从而恢复驾驶资格。

7、减少代办材料:申请人无法及时办理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等交管业务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办,并且无需出具纸质委托证明。

二、考驾照需要好久

如果每次考试都是一次性通过,顺利的话,一般两个月以内是可以拿证的。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第四十一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三、报了驾校还没考科一能退款吗?

可以退款,具体退款可以与驾校协商。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后,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要求退学的,扣50元服务费。

二、体检合格已取得驾校学籍但未办理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150元。

三、已在驾管所办理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参加驾校组织的理论培训,未参加科目一考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00元及理论培训费用150元。

四、科目一考试未合格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用150元。

五、科目一考试合格上车训练后要求退学的,除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用150元外,按训练一小时扣除80元实车训练费用计算(以IC卡计时为准)。

六、选项科目考试合格,路考前要求退费的,不予退还学费。

以上退款标准并不适用于所有驾校,具体的还需要去报名的驾校咨询。扩展资料:学员在驾校报名后,就会产生税费、教材费、考试费等费用,如果学员还没有考科目一,驾校可以扣总学费的10当做违约金,如果已经考了科目一,驾校可以扣20。

一般正规驾校会统一制作驾培合同范本,向驾校推广使用,上面都有明确写明,如果驾校扣除的违约金超过上述比例,学员可以向市运管部门反映,他们会介入处理。学员在驾校报名时,一定要签合同,并且注意合同在退报扣违约金方面的约定,如果学员退报,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民法典第七编第四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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