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
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
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