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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否存在?打官司是否成立?

2023-10-07 来源:步旅网

民间借贷案件中,即使没有借款合同,只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法院仍会受理。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根据支付方式确定,其他民间借贷合同则需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分析

一、借钱没有写合同打官司成立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时,如果没有借款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

(1)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借贷关系的证明方式和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即使没有借款合同,只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法院仍会受理相关案件。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不同支付方式或交付形式,合同生效时间可以从借款人收到借款或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等时刻开始计算。对于其他民间借贷合同,一般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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