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标无效宣告是指被授权使用商标的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商标局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商标无效宣告的原因可能是商标的注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商标已经被他人先行注册并使用等等。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那么在商标无效宣告的范围内使用该商标就算合法,不会构成商标权的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商标被授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注册不当的,有权向商标审查委员会申请商标无效宣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予以无效宣告:(一)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商标;(二)商标在注册前已经被他人使用并在同一品种商品上形成了一定影响力,且注册该商标的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该商标属于他人的;(三)通过欺诈手段注册的商标;(四)外观与早先商标近似,并且易于引起公众的混淆,且已经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在商标无效宣告期间,商标仍然有效。商标无效宣告裁决生效的,已经使用商标的人因未获得合法授权使用该商标而遭受损失的,有权向商标注册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提起侵权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