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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加班费应当如何举证

2023-10-06 来源:步旅网

劳动者要索要加班费的,可以通过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等证据来证明有加班的事实。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应当提供而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一、公司不发工资条怎么投诉

公司不发工资条可以投诉。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单位不发工资条,劳动者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委托银行发放的,可以不要求领取者签字,但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二、工资分两部分发违法吗?

若单位跟员工签定相关协议明确工资分两次在固定时间发放的情况下属于有效的,若单位发放工资的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不同的情况下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三、拖欠工资应该举什么样的举证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除了仲裁之外还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所欠工资,并补缴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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