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采购有多种方式,招标只是其中一种常用的方式,招标采购是一种规范的采购形式。2、采购主要受《民法典》约束,招标在受《民法典》约束的同时,还需要遵守《招标投标法》的约束。当然,招标除了采购以外,还是可以作为出售方式,如土地招标,特许经营权招标,进口配额招标等。3、招标是一种规范采购模式,其规范收到《招标投标法》和各种相关法规的各种约束,对采购过程有着严格的要求和监督。非招标采购形式的约束条件很少,具体形式多种多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