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如何确定的??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如何确定的?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主要是依据根据项目特点及法律规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四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第十五条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