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二)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的姓名、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三)商标代理人姓名、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复印件。未领取《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但具有商标代理人资格,在商标代理机构实习满1年,并继续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应当提交申请领取《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所应提交的文件。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报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