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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房加名没用

2023-10-08 来源:步旅网

只要加了女方名字,房产就是平分了,各人50%,但只要一方不同意卖另一方也不能卖,如果男方能提供买房的款项是家人出钱的证据,那有机会把房产要回来,女方不能分配,但需提供购房款项的银行转账证明,或刷卡记录等等,而且款项是必须家人出的,不是男方自己出的。

一、银行卡被盗刷谁有举证责任

因银行卡被盗刷冒用引发纠纷的,卡主业主向银行索赔的,应当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1、出示真实的银行卡,证明真实的银行卡一直在自己手中。

2、证明刷卡不是自己所为。提请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像证明取款人不是自己,或提供证据证明当时自己不在该地。

3、公安机关有银行自动取款机或周围设施被犯罪分子做过手脚的侦察记录。

4、掌握银行拒绝支付被盗刷款项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上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受害者要向银行索赔,应该出示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无法索偿。

二、婚姻中房产的归属该怎样分配

婚姻中房产的归属的分配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一人名下有房另一个人没有算首套房吗

不算,首套房是一家人的户口本名下没有房首次申请买房才算是首套房,若是户口下有房在买房就是属于二套房产。首套房的鉴定标准如下: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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