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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区分方法

2023-10-08 来源:步旅网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定依据是否领取结婚证,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有效,但处理共同财产需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财产约定主体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应以书面形式,内容必须合法。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界定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方式一般以是否领取结婚证为确认依据。即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前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后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所以一方处理共同财产如果是因为家庭需要,那对另一方就有约束力。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财产约定的主体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如果夫妻一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则该对夫妻只能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而不能另行约定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的约定不适用代理的规定。,

(2)但是,一方当事人是在依法达成夫妻财产制协议以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影响原来协议的效力。,

2.约定应以书面形式。,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02【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定以是否领取结婚证为确认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约定必须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且必须合法。同时,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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