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本加名新规定如下:
1、从法律上讲,婚前全款买房,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仍然归其本人所有;2、婚后加上夫妻另一方名字的,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该房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份额的,离婚时,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从法律上讲,赠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已经赠与的,原则上不得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