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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居住权确权是否有诉讼时效

2023-10-08 来源:步旅网

民法典规定房屋确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房屋产权纠纷中的证据收集包括房屋产权凭证、房屋来源证明、共有房产形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证据、房屋使用情况证明、纳税记录、改造证明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确权是否有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房屋确权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房屋产权纠纷的证据收集是怎样的

在诉讼中,为了增加胜诉的几率,当事人要积极的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的是尽量提供证据的原始证件,如果使用复印件的话证明力就不如原件。在房屋产权纠纷中,当时人需要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产权凭证。房屋产权凭证用以证明自己对争议的房产享受所有权。

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说明争议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无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证明材料。

8、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结语

在民法典中,房屋确权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房屋产权纠纷中,当事人需要积极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些证据包括房屋产权凭证、房屋来源证明、共有房产形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证据、房屋使用情况证明等。提供原始证件能增加证据的可信度。根据具体情况,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在诉讼中,充分准备证据有助于提高胜诉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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