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涉嫌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3-10-08 来源:步旅网

一、涉嫌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涉嫌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辩护要点有哪些?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辩护要点包括隐匿或故意销毁的不是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等。

1、隐匿或故意销毁的不是本罪的犯罪对象

本罪的犯罪对象限定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则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等都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隐匿或故意销毁此类会计资料的,不能构成本罪。

2、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

本罪在主观方面要求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故意隐匿或者销毁的属于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当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该行为。那么,若是行为人隐匿、销毁相关会计资料属于过失的,不能认定为本罪。

3、无充分证据证明达到情节严重等入罪标准

要构成本罪需要符合前述立案追诉标准的相关规定,若尚未达到,则不能构成本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情节,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涉案的金额达到立案标准,也不能证明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故不符合起诉条件。

4、行为人为从犯,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

对于有此类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

三、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定会构成犯罪吗?

1、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不一定会构成犯罪,罪名不成立可能会受到的处罚如下: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2)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任何人都不得故意实施销毁会计凭证的行为,否则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实施此类行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逃税。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显示全文